福建医科大学学报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封面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---基本信息

  • 主管单位: 福建省教育厅
  • 主办单位: 福建医科大学
  • 审稿周期: 1个月内
  • 出版周期: 季刊
  • 国际刊号: 1009-4784
  • 国内刊号: 35-1241/C
  • 期刊类别: 社会科学II 查看更多期刊
  • 邮发代号: 34-57
  • 主编: 吴小南
  • 影响因子:0-0.5
  • 出版地区: 福建省 查看更多期刊
  • 出版社: 行政事业单位类
  • 语言: 中文
  • 创刊时间: 2000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简介

《福建医科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(季刊)创刊于2000年,是由福建医科大学主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学术期刊。《福建医科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主要反映高教改革与创新,交流高等医学教育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,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。主要读者对象为高(中)等医学院校师生、临床医院医护人员和医学教育研究、管理人员等。《福建医科大学学报》为医药卫生综合性学术期刊,主要刊登基础医学,临床医学,预防医学等方面的论文,病理(例)讨论,病案报告,新技术与方法,新仪器与药品,文献综述,专题讲座,学术讨论与动态等。主要栏目:论著、临床研究、技术与方法、综述、讲座、临床病理讨论、实验研究、个案报道。《福建医科大学学报》1989年福建省高校学报自然科学学报优秀编辑质量评比二等奖;1992年福建省首届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;1993年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比二等奖;1995年福建省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二等奖;1995年全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三等奖;1996年福建省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;1999年福建省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一等奖;2004-2006年被国家科技部收录为"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"(中国科技核心期刊);2004年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二等奖。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栏目设置

专题论坛,理论研究,学科建设,教改实践,人才培养,高教管理,卫生经济,心理科学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被以下数据库收录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期刊荣誉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必读信息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社论文审稿周期:1个月内的时间

投稿提示:

杂志社审稿周期1个月内,不代表你现在投稿,审稿周期一到就能发表,仅仅是在这个时间内审核你的文章,审稿人每天会收到很多稿件,即使你的文章优秀,被审完后无任何问题,也需要排期发表,因为在你之前已经有很多稿件了,每一期杂志就那么点版面,投稿量远大于现有版面量,今年投稿的论文,正常是需要等到明年(甚至是下半年、后年)见刊,自行投稿会更慢,这是目前行业现状。
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杂志投稿要求

1.《福建医科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是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、福建医科大学主办的社会科学学术刊物,季刊,国内外公开发行。办刊宗旨:反映高教改革与创新,交流医学教育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,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。主要栏目:专题论坛、理论研究、党建研究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科建设、教学研究、高教管理、卫生事业管理、心理科学、医学伦理及医学与社会等。

2.来稿内容应符合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注重新观点、新方法,富有创造性、理论性和实用性。论点明确、文字精炼、资料可靠、数据准确。篇幅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。

3.福建医科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来稿采用计算机录入,A4复印纸一式2份,作者自留底稿(存盘)。本刊采取匿名审稿,来稿作者姓名、单位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mail等单独列1页,不出现在文中。

4.篇名应简明、具体、确切,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,一般不超过20个字。摘要应为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,以第三人称表述,一般不超过200字。关键词3~5个,尽量从《汉语主题词表》中选用;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、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、人物、文献等名称,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。文内标题力求简短、明确,层次不宜过多,一般不超过5级。层次序号可采用“一、”、“(一)”、“1.”及“(1)”,不宜采用“①”。英文篇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单位和全体作者姓名等另页提供,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,中英文关键词一一对应。

5.参考文献附在正文后,序号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。以作者亲自查阅的新近文献为主,且必须是原始文献,内部资料及二次、三次文献(如综述、译文、文摘等)不宜引用。参考文献著录项目、格式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77142005“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”》的要求。

6.来稿须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,注明稿件的真实性,无一稿两投,署名无争议等。如为基金资助项目,应在投稿介绍信中注明,如××基金资助项目(基金编号××××)。来稿收取审稿费每篇50元,稿件勿寄个人。收到回执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意见者,系仍在审理中,作者如欲改投他刊须通知编辑部。本刊不受理不符合本稿约的稿件,如工作小结、宣传报道和心得体会等。

7.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编辑部有权对作者论文作文字修改、删节。稿件修改时,作者应针对审稿意见逐条修改或作相应说明,修回稿连同原稿、修改意见单在规定日期内寄回编辑部,逾期按自动撤稿处理。稿件确定发表后,作者应及时签署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权转让书。本刊收取发表费,稿件刊登后赠当期学报2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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